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此举旨在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并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相关要求,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在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同时,也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将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此外,对于购买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以及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最高额度还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上浮一定比例,最高额度可上浮至220万元。
为防范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当深圳公积金个贷率在85%~95%区间时,最高额度上浮比例将回调20个百分点;当个贷率达到95%(含)以上时,将暂停执行上浮政策。
此外,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还拟增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果职工办理了“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后,其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的,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每年可办理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自2012年12月起就在全国率先实施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此次发布的《利息补贴通知》拟提高利息补贴标准,累计缴存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5%提高至10%;累计缴存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的职工,补贴标准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十年以上(含十年)的职工,补贴标准由历年结息总额的12%提高至20%。
深圳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政策的推出将更充分地利用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减轻他们的还贷压力,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的利息补贴力度,真正实现“息上加息”。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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