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长37天):如果涉及到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先刑事拘留,并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延长拘留期限。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的第七日或第三十日,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这里又增加了七天的羁押期限用于检察院的审查。
逮捕(2个月):如果检察院审查案件后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犯罪嫌疑人要在看守所羁押两个月。如果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释放出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期限是一年,监视居住期限是半年。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案件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十五天。审查完后如果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再用一个月去补充侦查,再向检察院提交审查,这就又重复一个周期,也就是所谓的“两退三送”。检察院大致时间流程是:检察院审查1个月→延长审查15天→公安补侦1个月→检察院再审查1个月→审查延长15天→公安二次补侦1个月→检察院再审查1个月→审查再延长15天,总计6.5个月,当然并不是每个步骤都会发生。
检察院审查完案件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如果判决有期徒刑则关进监狱,如果判决无罪或缓刑,那就可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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