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年香港十大奇案之首, 专挑女性下手的恐怖连环杀手

八二年香港十大奇案之首, 专挑女性下手的恐怖连环杀手

金仁泽 2024-11-20 百科资讯 138 次浏览 0个评论

你是否有过在雨夜独行的经历?那潮湿的空气、昏暗的灯光和雨滴的滴答声,是否会让你莫名紧张?今天要讲述的这起案件,堪称香港历史上最惊悚的案件之一,被列为香港十大奇案之首,它就是香港渔业屠夫事件,这个名号让所有民众闻之色变。这起案件成为了《羔羊医生》《神探大战》等众多影视作品的素材,也是《十宗罪》“渔业幽灵”故事的原型。

1986年5月的一个午后黄昏,香港石壁监狱里,年轻的女警员小李正坐在监视器旁值班。昨夜在酒吧的狂欢让她疲惫不堪,今天哈欠连连,她满心期待着周末去听黄家驹的演唱会,只盼着这几天快点过去。

突然,监视屏幕上的画面吸引了她的注意。一名正在监狱空地放风的犯人独自走着,与其他三五成群的犯人形成鲜明对比,他周围有两名全副武装的警员。他每经过一处,其他犯人都纷纷远远躲开。小李早就听说此人极度危险,是犯下4起命案的杀人恶魔,还被鉴定为严重心理变态。监狱为了防止他越狱或伤人,对他实施了最严密的监控。

八二年香港十大奇案之首, 专挑女性下手的恐怖连环杀手

就在小李专注监视的时候,屏幕上出现了毛骨悚然的一幕。那犯人一直低着头,浑身散发着阴森之气,随后他缓缓抬头,死死地盯着监视器,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小李好奇地调出了囚犯资料,“林过云”三个字映入眼帘。她点开档案,一段恐怖的往事就此展开。

1982年2月3日深夜,细雨飘洒,夜总会门口的街道空旷寂静。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摇摇晃晃地从夜总会走出来,满身酒气。她和朋友们道别后,醉醺醺地搭上了一辆计程车。

计程车在行驶中有些颠簸,让醉酒的女子更加难受。她丝毫没有察觉到,后视镜里有一双眼睛正在贪婪地打量着她。当车辆拐进一个僻静之处时,突然,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打破了宁静,紧接着后门被打开,雨夜屠夫的恐怖传说就此拉开序幕。

1982年2月11日,沙田区城门河附近,清洁工小黄正在工作。当他走到河边时,看到河面上漂浮着一团白花花的东西,像是被袋子包裹着的竹篓。出于好奇,小黄走近查看,当他看清那团东西的真面目时,顿时惊声尖叫。那是一只年轻女人的脚,而且明显是被人为分割开的。小黄急忙通知附近的巡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警员们下水搜寻,陆续找到了头和躯体,总共7块,这些尸块都被报纸包好,放在胶纸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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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头颅后,警方通过对比失踪人员信息、报案记录以及DNA检测,很快锁定了被害人。她叫陈凤兰,22岁,是夜总会的领班,社会关系复杂。

负责此案的警官白琪开始调查,通过询问陈凤兰的同事,确定她于2月3日晚上失踪,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夜总会门口和同事分别,有人看到她上了一辆计程车,但当时监控录像尚未普及,而且大家都醉醺醺的,没人记得计程车的车牌号。

社会层面的线索就此中断,与此同时,法医的检验结果出来了。陈凤兰是窒息死亡,脖子上有一道较细的勒痕。法医推测,她是被凶手用铁丝或电线勒住脖子,导致无法呼吸。在对尸体进一步分析时,法医发现了最恐怖的情况:女子的隐私部位被人刻意切除,身体其他部分都在案发现场,唯独隐私部位离奇失踪。通过对切口的分析,法医判断这是在被害人死后被凶手破坏的,而且凶手应该是成年男性。

考虑到陈凤兰的特殊身份,警员们猜测这可能是情杀或者是满足欲望的激情杀人,陈凤兰生前或许遭受过侵犯。遗憾的是,由于尸体被水浸泡,加上隐私部位的相关证据缺失,无法从尸体上提取到有效的DNA,从尸体寻找线索的侦查方向也被迫停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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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8月,香港湾仔的一间照相馆内,一名职员正坐在屏幕前清洗照片。在检查照片的过程中,他按下按钮,突然一张满是干涸血迹的照片映入眼帘。凭借经验,他辨认出这是人体被肢解的画面。

他以为这是附近照相馆送来的、在解剖课帮忙拍摄或者记者需要打印的照片,便继续往后翻。一张张照片呈现出来,全是各种角度的女性尸体照片,更诡异的是,还有对女性隐私部位的特写,背景看起来根本不是太平间的解剖室,没有无影灯,也没有戴着手套的法医。职员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最终选择了报警。

这些照片被送到警局后,经验丰富的警员立刻判断出这不是解剖影像。法医根据照片推断,照片中的尸体死亡时间距离拍摄不足3个小时,从尸体的切割方式和刀痕来看,肢解尸体的人不是医学解剖专业人员。而且科学鉴证科发现,这些照片不是翻拍的印刷体,而是直接对着尸体拍摄的,这意味着这些记录着尸体画面的照片绝非偶然,而是真实发生过的命案。

这些照片太过触目惊心,让警员们联想到了2月份陈凤兰遇害的案件,于是案件立刻被移交给九龙总区重案组,由负责调查陈凤兰案的警官白琪接手。白琪派遣人员在照相馆附近蹲守,暗中监视来取照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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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一个名叫林过云的男子走进照相馆取照片,当场被警方逮捕。随着调查的深入,林过云的身份和背后的疑点逐渐清晰。

林过云于1955年5月22日在香港出生,他的父亲有三个太太,他在家中不受重视。1978年,林过云成为计程车司机,而陈凤兰遇害当晚,他刚好在工作,没有不在场证明,这是第一个可疑的巧合。

第二个巧合是,陈凤兰遇害案中凶手对尸体进行了肢解,而林过云藏有类似的照片,且照片的真实性已被法医确认。

第三个巧合是,1973年,林过云曾闯进公共卫生间的女厕所,试图侵犯一名陌生女性,后来虽因被鉴定有精神问题而获释,但这一犯罪前科不容忽视。

第四个巧合是,白琪警官在搜查林过云的计程车时,在储物箱内发现了手铐和电线,座位背面还有两个破洞。白琪警官猜测,这可能是死者在挣扎时,高跟鞋大力踩踏前排座位造成的。

警官白琪隐隐觉得,林过云与陈凤兰的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看着照相馆提供的照片,他更加细思极恐,这些照片似乎并非来自同一个人,也许还有其他尚未被发现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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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大厦二楼F5是林过云的住所,如果他真的是凶手,这里很可能就是第一案发现场。白琪警官带着搜查令来到这里,希望能找到更多线索。

当房门被打开时,眼前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满地是血迹,还有一些被分割的女性尸体放置在地上,手术器材、锯子随处可见,数不清的照片、许多女性衣物,甚至还有被做成标本的部分,40卷录影带详细记录了他肢解尸体的过程。在他的住所中,警方搜到了数千件证物。

在铁证面前,林过云的凶手身份已确凿无疑。在审讯过程中,林过云情绪崩溃,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陈凤兰是他的第一个受害者。1982年2月3日,林过云搭载了陈凤兰,看到她将呕吐物洒在车上,愤怒的他心生杀意。到达观塘目的地后,陈凤兰仍酒醉未醒,林过云便将她载到自己在土瓜湾住所楼下。他回家取出电线,在车内将陈凤兰勒死,然后把尸体藏在屋中客厅沙发下面。

第二天2月4日,趁其他人外出,丧心病狂的他将陈凤兰的尸体拖出,对其进行了侵犯,还用陈凤兰身上的500块钱买了一把电锯,这把电锯成了他之后作案的常用工具。他割下陈凤兰的隐私部位,放入酒中防止腐败,其余部分则被肢解。之后,他趁着上夜班的时候,将尸体扔到了沙田区火炭工业区一处山坡上,后来尸体因大雨冲刷滚落到河中被人发现。

5月29日,31岁的陈云洁成为了林过云的第二个目标。她在康乐中心当收银员,凌晨5:20下班后,在大雨中搭乘了林过云驾驶的计程车。此时的林过云已经尝到了杀人的刺激,看到手无缚鸡之力的陈云洁,他恶念顿生。他用刀威胁陈云洁,用手铐将她锁住,最终用电线将她勒死。侵犯之后,他割下陈云洁的隐私部位完整保存,泡在酒中做成标本,其余身体部位被扔到了大坑道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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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第三位受害者是29岁的梁秀云,她是夜总会的服务员。凌晨4点下班后,她搭乘了林过云的计程车。林过云用同样的方式将她杀害,然后将尸体扔到了大坑岛山坡。前三位受害者都是在下雨天的凌晨遇害。

林过云将自己肢解尸体的详细过程都收录在录像带中,前两次犯案被收录在标题严肃的秘密录像带中,第三次则被收录在名为雨夜行动的录像带中。

然而,最让民众痛心疾首的是第四位受害者。7月2日,17岁的高二女学生梁慧心在参加喜来登酒店的谢师宴后,晚上11点从酒店门口登上了林过云的计程车准备回家,却不幸被林过云盯上。林过云用手铐困住她,两人在计程车内交谈许久,但林过云依然没有放过这名花季少女。

案件一经报道,在香港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对林过云的残忍行径深恶痛绝,纷纷要求为受害者讨回公道。1983年4月8日,法院判处林过云所有谋杀罪名成立,原本应判死刑,但由于香港废除了死刑,最终改判为终身监禁。

这起案件的恐怖程度深深烙印在人们心中,1991年,雨夜屠夫案件被收录到电视节目香港奇案中,并改编成单元剧《香港奇案之雨夜屠夫》,由任达华出演。1992年,又被翻拍成电影《羔羊医生》,同样由任达华饰演林过云,登上大荧幕。这些影视作品让这起案件的恐怖色彩更加浓重,成为了香港犯罪史上一段令人胆寒的记忆,时刻警示着人们人性中可能潜藏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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